大连艺术学院2023年艺术类专业合格线

大连艺术学院2023年艺术类专业合格线

以下是关于大连艺术学院2023年艺术类专业合格线的介绍

大连艺术学院2023年艺术类专业合格线

大连艺术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状态查询

大连艺术学院2021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状态已判定,现将校考成绩合格状态查询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查询时间:

我校已于4月份公布艺术类专业考试(校考)成绩。在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后,我校将于5月16日0时起公布考生校考成绩的合格状态。

二、查询方式:

考生可登录大连艺术学院招生网站以及学校微信公众号,凭姓名、身份证号及考生号进行合格状态查询。

①复制网址至浏览器打开查询:

三、查询结果:

考生合格状态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四、注意事项:

请考生严格参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关于艺术类省统考科目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范围,确认是否需要省级统考成绩合格。考生如没有参加对应的省级统考子科类考试、或者参加了没有达到合格要求,我校将不论校考成绩分数的高低,一律将该生该专业的校考结果判定为“不合格”。

五、联系方式:

招生处电话:0411-39256115、39256116

传 真:0411-39256123

招生网网址:zsgzc.dac.edu

大连艺术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

大连艺术学院2020年艺考成绩已通过我校官方网站app.dac.edu/cha/js/发布。

1、考生在查询成绩时,如显示信息错误,无法查询成绩的情况或其它问题,请务必于2020年6月3日12:00前将考生身份证、艺考证、准考证复印到一张a4纸上,并在空白处将具体问题内容及联系方式写清楚后,发送传真至我院招生就业处,以免耽误报考及录取。如考生不及时上报错误信息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2020年我院不再发放专业加试合格证。请考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登录大连艺术学院官网直接查询和打印考试成绩。

招生就业处电话:0411-39256115、39256116

传 真:0411-39256123

招生就业处网站:zsgzc.dac.edu/

大连艺术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大连艺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开发区同汇路19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3.6万平方米(约合954.6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8.4平方米;生均宿舍9.1平方米;生师比15;专任教师642人,其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2.9%,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0.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475.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896.7元;图书109万册纸质图书,生均图书86册。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艺术类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艺术类预留计划按照国家要求执行。使用预留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语种不限。学校外语课程只设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男女比例不限。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普通高中毕业(含艺术中专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艺术类考生须具有一定专业素质和专业基础。

2.本科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本科模特类专业要求考生身高:女172cm以上(平面模特165cm以上),男185cm以上(平面模特182cm以上)。

4.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

四、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1、本科艺术类专业设置

备注:音乐表演专业包含声乐演唱招考方向、乐器演奏招考方向、键盘乐器演奏招考方向。表演专业包含影视表演招考方向。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考部门最终公布为准。

2、专科艺术类专业设置

备注: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考部门最终公布为准。

五、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艺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艺术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艺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艺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六、艺术类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本科艺术类学生29700元/年?生。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27000元/年?生。住宿费3000元/年-8900元/年可选。

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学校按辽价发[2011]53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于开课一周内(含一周)提出退学的,退还学生已交纳的学费、住宿费;超过一周的,学校应自学生提出退学的下月起,按月计退学生剩余学费、住宿费。学生提出退学,以呈交书面申请之日起计算退费额。

3.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每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每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每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每年、二等2500元每年)、学校综合奖学金、学校励志奖学金,还可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通过爱心助学、勤工俭学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业。国家奖助学金每年10月份评定并全校公示不少于5日。

七、本科新生奖学金颁发原则

1.本科音乐表演专业、流行音乐专业、表演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舞蹈表演专业、绘画专业、中国画专业、雕塑专业、书法学专业、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取得以下规定名次的新生可向学校申请新生奖学金。

2.凡上述专业的考生,属于省统(联)考的,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5名的报考我校,被我校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五万元的新生奖学金;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6-10名的报考我校,被我校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三万元的新生奖学金;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11-20名的报考我校,被我校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二万元的新生奖学金;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21-30名的报考我校,被我校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一万元的新生奖学金。

3.凡上述专业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专业加试的,其加试成绩排到参加我校专业加试所有考生前3名的报考我校,被我校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三万元的新生奖学金。

4.以上专业新生奖学金的申请办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每年9月份评定并全校公示不少于5日。

八、艺术类录取办法说明

(一)严格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二)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本科艺术类考生:

对我校设立专业加试的省份专业,根据教育部要求在各省统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只限专业加试合格考生报考。其他考生只限省级统(联)考专业合格者报考。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照各省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如下:

1.音乐表演(乐器演奏招考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招考方向)、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招考方向)、流行音乐、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舞蹈表演、绘画、中国画、雕塑、书法学、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则艺术文或历史学科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或物理学科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2.除绘画、中国画、雕塑、书法学、文物保护与修复、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以外的美术类专业按照综合分1(综合分1=文化分*40%+专业分*6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综合分1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艺术文或历史学科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或物理学科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3.音乐学、舞蹈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照综合分2(综合分2=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综合分2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艺术文或历史学科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或物理学科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4.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其他专业志愿不予考虑;当第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其他专业志愿及服从调剂的所有考生按录取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辽宁省本科批艺术类所有专业在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高职专科艺术类考生:

取得省艺术类联(统)考专业合格证及各省属艺术院校相关专业考试合格证后,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文化课考试规定分数线后,按照各省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按专业课成绩排名。当第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其他专业志愿不予考虑;当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考生其他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总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并列,则艺术文或历史学科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或物理学科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三)我校将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以及各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确定各省(市、区)专业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考试专业以及考试方式。我校将根据国家疫情防控的要求相应调整现场考试或者网络录制视频考试方式,并通过校园网(网址dac.edu/以及微信公众平台)陆续公布。

九、其他规定

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3.本科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同时通过我校组织的选拔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或选拔比赛,高考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并且公示,我院方能录取。

4.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专业不符合条件或考试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根据大公发[2002]73号文件精神,辽宁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其他地区新生是否迁移户口,以学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的规定为准。

十、注意事项

本招生简章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我院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新校区电话:0411-3925611539256116

传真:0411-39256123

地址:中国辽宁省大连开发区同汇路19号

邮编:116600

网址:dac.edu/

附件:

2021年大连艺术学院艺术类招生简介

大连艺术学院2021年本科艺术类专业考试(网络录制视频)校考考试内容及实施方案

大连艺术学院2021年专业加试时间、地点及考试科目安排

大连艺术学院202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网络录制视频)校考考试安排的通知

大连艺术学院202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网络录制视频)校考考试安排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及辽宁省教育厅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艺术类招生考试工作,结合人才选拔和培养实际需要,我校202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全部采用小艺帮app“网络录制视频考试”的线上考试方式进行,仅一试,不设线下考试。具体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如下:

考试日期

(一)考前练习时间

考生请于2023年2月11日(周六)9:00起登录小艺帮app【确认报考】栏目进行考试确认。考前练习至正式考试前,无次数限制。

注意:此日期前系统不开放,无法进行考前练习。

(二)模拟考试日期

第一次模拟考试:2023年2月15日(周三)

第二次模拟考试:2023年2月16日(周四)

模拟考试具体科目时间与正式考试时间一致。

(三)正式考试日期

2023年2月17日(周五)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内容

所有专业具体考试内容详见《大连艺术学院2023年本科艺术类专业考试(网络录制视频)校考考试内容及实施方案》(附件5)或登录小艺帮app,点击考试列表页上的相关专业科目页面,根据系统提示,仔细阅读考试须知、考试科目数量、每个科目中的考察内容、拍摄要求、注意事项、拍摄时间,部分考试科目会提供示范视频,考生请务必查看,以便更准确的了解考试内容和形式。

考试须知

1、考试采用“双机位”录制,需准备2台智能手机(主、副机位)。所有参加网络视频考试的考生,务必提前熟悉小艺帮app考试软件,具体操作说明详情参看《大连艺术学院2023年本科艺术类专业考试(网络录制视频)小艺帮4.0及小艺帮助手app用户操作手册(面试科目)》(附件1)、《大连艺术学院2023年本科艺术类专业考试(网络录制视频)小艺帮4.0及小艺帮助手app用户操作手册(笔试科目)》(附件2)、小艺帮app操作指导视频(附件3),提前准备好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件照电子版,高考报考证等材料,提前注册登录认证身份。注册及正式考试过程中(考前练习除外),系统需比对公安部数据库进行人脸活体认证。

2、首次登录,需要认证考生的报考信息,才可以确认考试。认证通过后,“考试”页面会出现您有待确认的考试,即报名时报考的专业,请点进去确认考试。如果没有找到需要确认的考试记录,或缺少报考专业,请联系学校核对导入名单是否正确。

3、正式考试视频录制中,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影响评判公正的信息或标识(如含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声音、背景、着装等),更不得出现考生姓名、生源地、考生号、证件号、就读中学等个人信息,否则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报名资格。考试须由考生本人独立完成(个别需协助的科目除外),过程中不得出现其他人在画面中。不得对考试内容进行截图、翻录、传播及任何形式的公开。

4、我校将对202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网络录制视频)校考考试全部考试科目实行网络直播实时监考,我校要求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在线签署《大连艺术学院202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网络录制视频)校考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并按提示拍照上传,不填写则不允许参加考试。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将严格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考试中存在替考、不遵守考场规则等作弊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考生请于2023年2月11日9点起登录小艺帮app【确认报考】栏目进行考试确认,按照考试要求反复进行考前练习,熟悉考试流程。考前练习不限时间和次数,无须提交视频。

6、模拟考试非常重要,强烈建议考生参加两次模拟考试。模拟考试与正式考试流程完全一致,考试时间有严格限制,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模拟考试。模拟考试有提交视频环节,但仅做熟悉考试流程练习使用,模拟考试视频不作为最终考试评分依据。

7、请考生严格按各专业考试时间安排参加正式考试。面试科目在考试时间内随到随考;笔试科目必须严格在考试限定时间参加考试。正式考试前考生务必进行考前练习和模拟考试,熟悉网络考试操作流程,若在规定时间内缺考、未完成考试或未提交考试视频视为自动弃考,责任自负。

8、考试时间限制:

原则:考试时间>科目考试(规定)时间>科目考试(录制)时间

(1)科目考试(录制)时间:各专业每个科目考试必须要在每科目规定时间内完成作答并录制完毕,到达规定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停止录制。

(2)科目考试(规定)时间:在规定时间内(且不超过当天的考试时间)全部点击提交,逾期将视为考生本人自愿弃考。

(3)考试时间:学校当天规定的某专业考试时间范围。

(4)面试举例:某面试专业考试时间为8:00-20:00,考试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分别要求各5分钟作答完毕并录制完成,3小时内提交完毕。则该专业科目考试(录制)时间为三个科目各5分钟,合计15分钟完成作答及录制;科目考试(规定)时间为180分钟内提交;考试时间为8:00-20:00之间12小时内进入系统参加考试,随到随考,点击开始考试之后,需要在3小时内提交。

(5)笔试举例:笔试专业考试时间等于考试规定时间。例如:某专业笔试考试时间为8:00-11:00,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分别要求各45分钟作答完毕并录制完成,3小时内提交完毕。则该专业科目考试(录制)时间为两个科目各45分钟,合计90分钟完成作答及录制;科目考试(规定)时间为180分钟内提交;考试时间为8:00-11:00之间3小时内进入系统参加考试。

例如:考试时间为 9:00-10:00,考试规定时间 45 分钟。

考生 1:9:00 准时进入,必须在 9:45 前提交视频。

考生 2:9:30 进入(迟到),必须在 10:00 前提交视频。

(6)如考试规定时间结束仍未完成考试,将以中断前录制(拍摄)成功的视频(图片)片段或作品作为评分依据。

9、为保证视频录制效果,建议使用手机支架、手持稳定器等辅助设备进行拍摄,考生可参考阅读小艺帮微信公众号内“操作指南”栏目中的《视频拍摄攻略》了解拍摄技巧。

10、小艺帮4.0及小艺帮助手app操作注意事项:

(1)考试前务必保持手机电量充足,确保在拍摄过程中不会出现因为手机电量过低自动关机、录制内容丢失的情况。对考试时间比较长的专业,必须准备好电源和移动电源,可随时立即使用。

(2)考试前务必检查网络信号,确保在提交的过程中网络环境正常,避免出现断网的情况导致视频提交失败。建议是稳定的wifi或者4G网络,如果遇到网络异常,可以先尝试切换wifi和4G进行尝试。

(3)考生考前务必将手机调至飞行模式并退出除小艺帮之外的其他应用程序,例如微信、QQ、录屏、音乐、视频、在线课堂等可能会用到麦克风、扬声器和摄像头的程序,确保在拍摄过程中不会被其他应用程序干扰。

(4)苹果手机禁用夜间模式和静音模式。

(5)考试前务必确保手机存储空间充足,至少有5G的剩余存储空间。如有多个科目的考试,建议至少有10G 的剩余存储空间。确保在拍摄过程中不会因为手机存储的问题导致录制中断、录制内容丢失的情况。考试时间越长,需要预留的空间越多。

(6)为保障考试视频拍摄效果,须使用android7.0及以上、鸿蒙或ios系统10.0以上的近两年上市的主流品牌机(例如华为、小米、oppo、vivo等千元以上机型,请勿使用红米系列手机)拍摄并上传视频。为使拍摄画面与原考试作品高度一致,考生必须选用手机固定器(建议手机支架),在模拟考试中务必将手机支架放置前侧适当位置,支架调到合理高度,手机调试至合适的录制角度,提前固定好最佳拍摄点,确保考生和考试画面同时在拍摄范围内,以便高效利用考试时间。

(7)为保证考试过程不受干扰,建议考生准备背景单一、安静无杂音的场所,注意避免或减小风声、无关人员说话声、手机铃声等相关杂音,保证光线充足,确保拍摄视频画面清晰。

(8)只能使用手机安装小艺帮app和小艺帮助手app考试,不能使用其他任何硬件设备(ipad、电脑等)。

(9)在正式考试前请务必进行考前练习及模拟考试,熟悉小艺帮app操作流程和考试流程,以免影响正式考试。

(10)双机位考试时,先下载安装小艺帮app为主考手机,再用另一部手机下载安装小艺帮助手app作为辅考手机。主考手机进入模拟考试/正式考试后,请用辅考手机扫描考试页面的二维码,开启辅考手机机录制。专业对应二维码仅限考生本人使用,一定不能外泄二维码,最多仅允许三台手机扫码成功,扫码成功手机超过三台之后扫码无效。

(11)双机位考试时,必须提交完该专业所有科目对应的主机位视频后,辅机位视频才可以提交;或该专业考试时间结束后,辅机位视频才可以提交。

(12)正式考试时一定不能录屏、不能截屏、不能锁屏。

(13)正式考试中,必须在考试规定时间内点击各科目提交按钮。考试专业、科目视频/图片都完成提交后,需要一直关注上传进度,一定不要退出程序,如遇网络不稳定中断上传,建议切换网络,根据提示继续上传,直至视频上传成功。

(14)全部视频上传成功前,一定不要使用手机管家清理手机内存、垃圾数据,考试时间结束后48小时内一定不要卸载app。考试前务必保持手机电量充足,确保在拍摄过程中不会出现因为手机电量过低自动关机、录制内容丢失的情况。对考试时间比较长的专业,必须准备好电源和移动电源,可随时立即使用。

考试咨询及联系方式

如遇网上考试系统操作及技术问题

可联系小艺帮app 客服

QQ:800180626

技术咨询电话:4001668807

遇考试方面相关疑问

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致电我校招生处电话咨询:0411-39256115、39256116,传真号:0411-39256123。

(2)通过我校招生网(zsgzc.dac.edu/contact)留言板网上留言咨询。

(3)小艺帮app内首页搜索“大连艺术学院”,进入院校频道后点击右上角“耳机图标”在线咨询。

大连艺术学院招生处

2023年2月14日

附件1

《大连艺术学院2023年本科艺术类专业考试(网络录制视频)小艺帮3.0及小艺帮助手app用户操作手册(面试科目)》

附件2

《大连艺术学院2023年本科艺术类专业考试(网络录制视频)小艺帮3.0及小艺帮助手app用户操作手册(笔试科目)》

附件3

小艺帮app操作指导视频

附件4

《大连艺术学院202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网络录制视频)校考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附件5

《大连艺术学院2023年本科艺术类专业考试(网络录制视频)校考考试内容及实施方案》

大连艺术学院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介

大连艺术学院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介

详见网址:招生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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